中共黑龍江省方正國有重點林區委員會組織部
關于嚴格做好黨員徽章制作、佩戴
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林區各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
黨員正確佩戴黨員徽章,有利于黨員主動亮明身份、接受群眾監督、發揮先鋒模范作用。近期,中組部下發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對黨員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的有關要求。林區黨委按照上級黨委要求,召開了黨委(擴大)會議進行了安排部署,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佩戴黨員徽章的崗位和場合。在參加入黨宣誓、黨的代表大會、“七一”紀念慶祝黨的生日等黨內重要活動、重要會議和重要節日,開展主題黨日、黨員先鋒崗、黨員責任區等載體活動時,黨員應當佩戴黨員徽章;窗口單位、服務行業等直接面向群眾的黨員應當佩戴黨員徽章。不得在娛樂場所等不適宜的地方佩戴黨員徽章。
二、規范黨員徽章佩戴。在黨組織明確應當佩戴黨員徽章的崗位、場合等,主動亮明身份,自覺接受監督。嚴禁購買、佩戴金、銀等貴重材質制作的黨員徽章,不得按黨員干部級別配發不同材質的黨員徽章。黨員要按照要求規范佩戴黨員徽章,佩戴黨員徽章必須嚴肅、莊重,應佩戴在左胸中間位置,不得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符合制作規定的黨員徽章。
三、加強黨員徽章管理。中組部辦公廳推薦了黨員徽章生產企業和式樣,黨員徽章由黨委組織部統一訂制,各單位不得自行購買和發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黨員徽章。各基層黨組織要加強黨員徽章管理,建立黨員徽章發放臺帳,做好黨員徽章發放登記,黨員要切實保管好黨員徽章,并按要求佩戴黨員徽章。
各基層黨組織要高度重視黨員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要通過召開黨委會、支委會,黨員大會、文件傳閱等方式,將黨員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的有關要求傳達到每位黨員,對佩戴黨員徽章問題認真排查梳理,及時解決存在的各種問題。
方正林區黨委組織部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