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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葦河林業局關于印發《黑龍江省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內部工作制度》的通知
2018-05-31

 

葦林水務字[2018]69號

 

 

黑龍江省葦河林業局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葦河林業局

河長制辦公室內部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林場:

為落實省總河長、省委書記張慶偉“辦公室要發揮日常工作機制”批示要求,轉變工作作風,規范河長制日常工作秩序,葦河林業局河長辦根據《黑龍江省河長制辦公室公章使用制度》《黑龍江省河長制辦公室公文辦理制度》《黑龍江省河長制辦公室保密工作制度》起草了《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公章使用制度》《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公文辦理制度》《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保密工作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相應工作制度。

 

附件:1.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公章使用制度

     2.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公文辦理制度

     3.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黑龍江省葦河林業局

                       2018年5月15日

 

 

 

 

 

 

 

 

 

                                                                

抄報:省森工總局河長制辦公室。                                 

抄送:黨政班子成員、專員,河長制領導小組成員、河長制辦公室,存檔。

黑龍江省葦河林業局辦公室                    2018年5月15日印發

 打字:欒海燕                                     校對:石文祥

 

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圍

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公章用于河長制辦公室有關文件,包括通知、通報、報告、請示、函件、報表及與工作有關的各類材料,或單位介紹信等。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凡加蓋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公章的,原則上須林業局河長辦專職副主任或主任批準。具體程序為:河長制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報請林業局河長辦專職副主任、主任批準。如林業局河長辦主任外出,可電話征得同意后加蓋公章。僅一般性報送材料便函等需加蓋公章的,由林業局河長辦專職副主任批準后即可使用。

2、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公章禁止帶出本單位外使用。如特殊需要,須經林業局河長辦主任同意后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責任。

3、不得在字跡潦草、涂改明顯、表達不清、內容不詳等不規范的文檔及空白紙上加蓋公章。

4、凡啟用公章,經辦人須出示領導簽字,填寫公章啟用登記表,注明公章使用事項、份數、時間并簽字,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嚴格按文件核準數加蓋公章,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5、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時,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與林業局河長辦主任或專職副主任取得聯系后可先行用章,但使用人應在事后及時補辦公章啟用手續。

6、公章管理人員按照程序辦事,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與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7、單位名稱變動、公章破損等情況下,應停止使用公章,統一封存,不得私自處理,公章遺失或被盜,應聲明作廢。

三、公章的保管

1、葦河林業局河長辦公章統一由專人負責管理,未經河長制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2、葦河林業局河長辦公章應存放在河長制辦公室配備的保密柜中。

3、保管人員外出或節假日不在單位期間,應向河長制辦公室主任報告,由其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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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公文辦理制度

 

根據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公文運轉實際制定公文辦理制度,主要包括收文辦理發文辦理和整理歸檔。

ー、收文辦理

1、簽收。公文由專人負責簽收,其他人員收到公文應及時轉交。

2、登記。公文簽收后,收發人員對公文按來文部門分類并在文件簽收單上登記。

3、承辦。收發人員收文后,報請河長制辦公室主任批辦。

4、批辦。收發人員按批辦意見,將公文轉交相關領導或相關負責人員閱知辦理。

5、傳閱。收發人員根據領導批示將公文送傳閱對象閱知或批示。辦理公文傳閱應隨時掌握情況,若有領導批示時及時辦理。

6、督辦。收發人員根據公文緊急情況,按照批辦意見和完成時限要求進行督辦。

二、發文程序

1、擬稿。擬稿后報河長制辦公室主任閱批件。由河長制辦公室主任審核通過后進入程序,具體按林業局發文程序進行。

2、會簽。涉及多個部門職權或科室工作職責的事項,應協商、會簽后履行程序。

3、簽發。上行文一律由林業局總河長簽發,下行文或一般性文件可由林業局局級河長簽發。

4、登記。發出的公文及時辦理發文登記,記錄發文單位、簽發人和簽發時間,確定分送范圍和印制分數。

三、文件存檔

1、存檔。收文和發文辦結后,按照林業局檔案管理規則及時收集齊全,整理歸檔。

:涉密文件收文、發文、存檔履行保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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葦河林業局河長制辦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為加強河長制湖長制保密工作,落實保密責任,根據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細則,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責任

河長制湖長制保密工作由林業局河長辦主任負領導責任, 林業局河長辦專職副主任負直接領導責任,工作人員對經手的涉密工作負具體責任。

二、定密程序及原則

1、河長制辦公室對工作中涉密事項提出初步定密意見后,報林業局辦公室認定,林業局分管保密工作局領導批準后生效。

2、國家秘密分為”密”“機密”“秘密”三級,含有兩個以上不同密級的,按照最高密級確定并進行管理。

3、秘密事項應按照水利部、國家保密局聯合制定的《水利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水辦(2000)649號),及時準確地確定密級、保密期限、知知悉范圍。

三、保密管理

1、制作。密件制作過程中形成的草稿、修改稿、簽發稿、清樣、復印件等,應視同正式文本管理。涉密文件起草應在保密計算機上操作,禁止在與公眾網絡相連接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和傳輸涉密信息。河長制微信公眾平臺發布信息參照省水利廳網站發布信息保密程序執行,禁止發布涉密信息。

2、收發和傳遞。密件的收發及運轉履行河長制工作處涉密文件登記、編號、簽收手續。遞送的密件,由河長制辦公室負責保密管理人員進行包裝密封,并在封面上標明密級,加貼密封條,通過機要文件交換站轉遞,不得使用普通郵政。

3、使用。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以及相關單位文件,標有接觸范圍的應遵照執行,如需擴大范圍必須征得發文單位的同意。傳閱密件須履行登記手續,限定傳閱時間,不得橫傳。

4、保存。河長制湖長制相關秘密文件單獨立卷,并存放在保密柜中,由河長制辦公室保密管理人員負責管理。

5、銷毀。銷毀密件,應當逐件登記,報請河長制辦公室主任和林業局辦公室同意后方可按照林業局保密程序進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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