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河農機站工作流程
一、各類農用拖拉機的落實
按國家、省級農機推廣鑒定書獲證對應產品目錄和技術參數要求機型落戶,不列入產品目錄的一律不予落戶。
(一)新購拖拉機落戶
用戶自購車之日起3日內到農機安全站辦理落戶手續。凡落戶機車須交驗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購車發票;發動機、底盤合格證;掛車合格證;省級以上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交強險”保險憑證。經檢驗合格,拓取發動機號、底盤號、掛車號、拍照、辦理落戶手續。
(二)老舊黑戶拖拉機落戶
由車主提出申請,社區或派出所具證明,經公安刑偵檢驗合格后,駕車到農機安全監理站,交驗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刑偵查驗卡;“交強險”保險憑證,經檢驗合格,拓印發動機號及車架號,辦理落戶手續。
(三)縣外轉籍拖拉機落戶
駕車到農機站,交驗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轉籍機車技術檔案;交易稅憑證;“交強險”保險憑證,經檢驗合格,拓印發動機號及車架號、拍照,辦理落戶手續。
凡機車技術檔案已私自啟封的不予落戶。
(四)貸款抵押拖拉機落戶
駕車到農機站,交驗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身份證件;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工商局驗證的購車發票;發動機、底盤及掛車合格證;省級以上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交強險”保險憑證。經檢驗合格,拓號、拍照、辦理落戶手續。
二、各類農用拖拉機變更、過戶、改裝、報廢審批
(一)變更
各類農用拖拉機使用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身顏色、發動機、底盤(或掛車)損壞無法修復,須更換的,由車主于10日內提出申請,交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審批,交驗發動機、底盤、(或掛車)合格證、發票、行駛證,經檢驗合格,拓號、拍照,于當日內辦理完畢手續。
(二)過戶
于產權轉移后30日內,駕車到農機站,持交易稅憑證;“交強險”保險憑證,交驗新舊車主身份證復印件、行駛證、拖拉機注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拓號、拍照,辦理過戶手續。
(三)改裝
由車主提出申請,經農機站審批同意后,到有資質的車輛維修站(點)進行改裝,持改裝檢測證明,駕車到農機站,經檢驗合格后,辦理改裝手續。
(四)報廢
持廢舊金屬回收公司回收憑證,到農機站交驗行駛證、拖拉機登記證書、號牌,填寫《拖拉機報廢(注銷)申請》,辦理機車技術檔案注銷手續。
(五)轉籍縣外
駕車到農機站,持交易稅憑證,交驗機車行駛證、號牌、新舊機主有效身份證件,經檢驗合格,辦理調檔手續。于90日內到轉入農機監理站辦理落戶手續。
注:凡轉籍、過戶拖拉機在(1)抵押期內的(2)公、檢、法及行政執法部門查封、扣押期內的(3)交通事故未處理結案的,一律不予辦理手續。
三、拖拉機駕駛證的申領
(一)初次申領拖拉機駕駛證,應在向戶籍地或暫住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拖拉機駕駛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2、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二)申請增加準駕機型的,應當向所持拖拉機駕駛證核發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提出申請,除填寫《拖拉機駕駛證申請表》外,提交(一)項規定的證明外,還應當提交所持拖拉機駕駛證。
四、各類農用拖拉機行駛證、駕駛證、號牌的補辦
(一)行駛證、號牌補辦
由持證人提出申請,交驗有效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復印件,駕車到農機站,經檢驗合格,填寫守法保證書,辦理補辦手續,號牌持有效期1個月的待辦憑證到農機站領取。
(二)駕駛證補辦
由持證人提出申請,交驗有效身份證明或戶籍證明復印件,經復核有效,填寫書面聲明,農機監理機構應當在3日內發放拖拉機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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