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大海林重點國有林管理局建筑施工
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各基層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安委辦〔2018〕10號)和《省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辦發〔2018〕32號)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不斷加強工程建設領域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安安委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大海林重點國有林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大海林重點國有林管理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5月24日
大海林重點國有林管理局安委辦 2018年5月24日印發
大海林重點國有林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
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安委辦〔2018〕10號)和《省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辦發〔2018〕32號)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領域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自2018年5月下旬起至12月底,在全局范圍內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大力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規范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強化施工企業復雜地質條件下施工安全意識和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努力實現2018年建筑施工生產安全無事故的目標,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治理范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范圍
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類工程建設領域。
(二)專項治理重點內容
重點治理施工現場以下8個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和事故隱患:
1.項目安全組織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目標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建立、安全投入資金保障等情況。
2.安全教育培訓。教育培訓制度建立、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員年度安全教育培訓等情況。
3.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方案審核論證審批等情況。
4.安全技術交底。施工負責人對相關管理人員及施工作業人員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針對性及操作性等情況。
5.隱患排查治理。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及執行、事故隱患整改“五落實”及閉環管理等情況。
6.現場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帶班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洞口及臨邊防護、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
7.應急管理。應急預案制定、應急救援組織及人員、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定期應急演練等情況。
8.復雜地質條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風險識別和管控。地質風險因素識別及控制方案、安全風險評估、超前地質預報、高風險工點實時監測及預警、逃生通道設置等情況。
三、時間步驟
專項治理行動時間為2018年5月下旬至12月底,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5月30日前。各建筑施工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細化專項治理范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報局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二)自檢自查及督導檢查階段:(6月1日至10月30日)各有關部門要將本行業領域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印發到每一個施工、監理等單位,督促企業認真開展自檢自查。按照省有關部門要開展“全覆蓋”督查要求。我局每兩個月開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督查檢查,對重點工程項目督查檢查實現“全覆蓋”。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安全生產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規采取現場處理、責令整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措施,切實做到“檢查必執法、執法必嚴格”,促進工程建設各方參建主體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總結分析階段(11月1日-30日):各部門、單位要全面梳理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全面總結經驗做法,形成總結報告,于11月30日前報局安委會辦公室。局安委辦將結合上級督查和部門、單位信息報送情況,對全局專項治理行動進行總結,及時上報專項治理工作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深刻認識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成立領導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行動的組織領導。住建、交通運輸、水利,通信等行業管理部門要分別按照“屬地管理”和“三個必須”的要求,立即安排部署,結合本地本行業領域建設工程實際,細化專項治理內容,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為確保專項治理行動取得實效,成立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委辦。
組 長:沈廣義 林業局副局長
副組長:盧文國 安監局局長
成 員:郭成棟 住建局局長
劉兆金 交通運輸局局長
韓壽昌 水務局局長
張貴軍 電信局局長
李海平 消防科科長
吳海波 安監局副局長
(二)合力推動治理。安委辦發揮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的職能作用,做好專項治理行動的部署和督促落實工作,及時匯總專項治理階段性情況向總局安委辦報送。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專項治理行動的指導和督查檢查,督促施工、監理等單位按職責開展自檢自查工作;采取“四不兩直”等方式,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進行暗查暗訪,推動工作落實。
(三)嚴肅事故追責。加強事故管理,嚴肅責任追究,對因專項治理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嚴格按照《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相關資質依法進行處理。
(四)嚴格實施聯合懲戒。按照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的要求,對在專項治理行動中重大隱患整改不及時,仍組織從業人員冒險作業的;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瞞報、謊報、遲報生產安全事故等失信行為的,嚴格按規定將負有責任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和有關人員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實施有效懲戒。
(五)強化教育培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全局開展的“安全生產月”和即將開展的安全生產法治建設“百萬人”大培訓活動,進一步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加強對一線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監督管理,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年度再培訓要達到國家有關部門規定要求。要嚴把相關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關,著力提高全員培訓、技能培訓、重點崗位培訓質量和水平。一線員工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