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林業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
為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正確實施,根據總局要求和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為我局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工作目標
1、抽象行政行為
(1)林業局及各部門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程序、內容合法,沒有不當之處,并全部上報林業局辦公室備案。
( 2 )林業局及各部門作出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各項決定等,合法、適當。
( 3 )對照國家、省的法律、法規規章的清理結果,清理規范性文件。
2、行政執法監督
( 1 )林業局及所屬各行政執法部門全部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并實行目標管理。
( 2 )對轄區內行政處罰主體資格進行審查。取消不合法的授權、委托單位實施行政處罰;停止合同工、臨時工從事行政處罰活動。
( 3 )積極開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依法糾正存在的問題。
( 4 )做好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的發放、備案、管理工作。
( 5 )對林業局所屬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進行檢查,糾正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 6 )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培訓工作。在此基礎上,積極研究落實行政處罰監督制度、罰款與收繳分離制度和聽證制度等。
3、行政復議、應訴、賠償
行政復議、應訴、賠償工作實行局長負責制。具體工作由林業局法制部門負責:
( 1 )按《行政復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正確、及時地處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
( 2 )代理行政應訴,依法行使用訴訟權利,維護法律的尊嚴。
( 3 )對行政復議、應訴、賠償工作形成的材料實行檔案化管理。
( 4 )指導各行政如捕門的行政復議、應訴、賠償工作。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我局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檢查考評工作,林業局成立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領導小組:
組 長:王文連(林業局局長)
副組長:蘇建欣(常務副局長、總經濟師)
成員:吳永民 付友江 王繼君 李海林 張德軍 張龍江 房波堂 李燦銳 林業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局行政執法日常工作、制定工作目標、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年終考核等。主任:張敬詩,副主任:張巨練,成員:徐新亮、曹福華、程志紅、趙婧。 |